如果我付了钱买东西对方不给货怎么办?
全款交了,商家说没货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退还你的所交款项,并支付赔偿金,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快手先用后付怎么买东西没有货?
可能是有未完成的订单或购物不当行为。具体可能有以下三种原因:
1.
用户有未完成的先用后付订单,需要完成当前先用后付的订单才能继续使用先用后付功能。
2.
选择的商品不支持先用后付,平台上只有带有先用后付标识的商品才支持先用后付下单。
3.
用户购物行为存在不当,用户选择的商品最终能否以先用后付方式下单是根据用户购物行为动态调整的。
每次出去吃饭或者唱歌我都抢着买单,但是每次买完后我又觉得心里不平衡,为什么?我是不是傻?
首先要说的是:你比较看重面子,要面子的人一般都会注意很虚无的表面,是你自己的心里因素造成的原因;喜欢讲排场、图热闹,酒肉穿肠过后,你会觉得你还是你,我还是我,很失落;没有不散的宴席,当繁华落尽就是平淡无奇的生活,大家都忙于工作生活去了;但是你会从中发现,大家吃过后都跟没事人一样就又后悔,既然请了就不要后悔,这样年轻人居多,初入社会都是这样过的,花的也不是太多,也可以从聚会中认识很多朋友,当然也可以发现朋友中的人品和值得交往的人,大浪淘沙总是可以看到金子般的,如此珍贵的朋友留下来,朋友就是这样的发现交往和再见无言的;挥金散尽始复来,花出去的钱就当施善了,朋友也是从这吃饭中观察到的,也是挺好的事情,发生了下次注意就知道了。
现在的时代流动性比较大,所以我们也和老外一样大家都AA制你就不要总急着去买单,有组织者会和大家说清楚,你就别再充面子了,让自己撑了面子后发现囊肿羞涩还觉得没人理解,为其所累;这其中也会有能力的人;同时,也会发现你是不错的人,也是好事,凡事都会有好的一面,人就是这样长大的,对待事情也就学会有很多方式方法,真诚以待、美好的都会留下来得……
抢着买单其实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状态。
绝大部分原因是因为面子问题,自己消费的话,会显得过得比较好,也有和朋友一起替朋友考虑,想让对方少花钱。
但是钱不是白来的,自己收入的钱,多花了没有用在自己身上的部分必然会心疼。
如果是十分友好的朋友,我给他花钱根本不会有什么额外的想法,觉得亏了。因为友情的价值比那个更有价值,所以我不会计较。
但是一般般的同事聚会,我要全额付款了,必然肉疼,毕竟关系没好到那个地步,你也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回报。
所以这是一种正常的心里。不论如何都有一种价值观在里面。只要有价值就不会不舒服。
除非富二代天天花父母钱,自己对钱没概念。
所以没必要纠结,多人一起聚餐时候,想付钱就付钱,不想付钱自然有别人付账。
不过这种情况AA心里会更平衡些。
1.首先你的年龄应该不到40岁,身上还有一股江湖气息。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的多了,你会慢慢磨去这种气息。当你看到了,就不会这样了。
2,抢着买单,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无论在世界上哪个角落,只有华人挣着买单,这种优良传统,只有中华民族。
3.买单分场合,不该自己买的就别买。因为有时候钱花了,也没有人感谢你。
4.既然花了,就别后悔。谁的钱都赚的不容易,捂紧自己的钱包,不要把钱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以上观点,肯定有漏洞,欢迎大家留言。
一起出去吃饭或者唱歌,总有一个召集人。这个召集人会把费用如何结算的方案事先公布,同意的就去,不同意的就不去,一般***用的是AA制方案。
偶尔的消费,出于客气和礼貌,有抢着买单的行为。但如果是经常见面的朋友,这种行为并不会总是发生,谁吃得消呢?俗话讲,吃人三餐,还人一席,没有老吃别人的道理,人际交往不按礼尚往来的规矩,还能持续么?
你现在这种情况,我觉得有几点原因。第一是你的心性还不成熟,还没有形成固定的朋友圈,经常约见一些新朋友,为了表示客气,主动买单。第二是你的经济条件比较好,愿意多付出一些。但是,付出了又后悔,觉得心里不平衡,这就只能说明你比较幼稚了。
建议你检讨一下自己,不要经常主动约别人,对方约你的情况下,自然不需要你买单。如果你周围的朋友消费完了,都等着你买单,建议你别参加这样的聚会了。生活中确实有些人属于狐朋狗友,能少交一个,就少交一个吧。